典型案例:
2021年8月,马先生通过代理人购买了D保险公司的一份医疗保险,保单于2022年8月到期,需要续交保费。代理人多次通过短信、电话及微信等提醒客户需在宽限期内及时交纳保费,否则将失去保障。但直至2022年10月宽限期结束,客户均未成功交费,导致保单失效。失效后,D保险公司曾两次通知提醒马先生复效及失效期间不享受保障权益,但马先生并未重视。
2023年2月,客户马先生至D公司报案理赔,称其自2022年12月起因肝癌几次住院治疗且后续还需持续治疗,要求报销医疗费用。经审核,马先生在D公司购买的医疗险因为断交保费,已于2022年10月失效。失效后的出险无法给予理赔。马先生这才悔不当初。
案例分析:
由于客户对续交保费不够重视,导致保单失效,以至于真正需要用到保险时无法获得相应的保障理赔,追悔莫及。
温馨提醒:
承保后,基于消费者和保险公司的约束力也正式形成,持续保持保单效力,是维护消费者最根本利益的前提。
一般情况下,在保单续交日前后,保险公司都会通过客服或服务代理人等渠道使用短信或电话等通知方式提醒消费者及时交纳保费,确保消费者能实时掌握自己保单的动态。
一般健康险在生效之日起会有等待期。如果保单断交失效,在复效时需重新计算等待期,只有保持保单的有效性,在遇到风险的时候才能依法享受保障。
大都会人寿友情提醒各位消费者:在购买长期保险合同后,不要轻易断交。如因经济原因无法续交保费,也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及时办理复效。避免保险断档期间缺失保障,造成自身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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